DB11/ 1227-2023 汽车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详情:

DB11/ 1227-2023

地方标准-北京市强制性
  • 中文名称:汽车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CCS分类:Z60
    ICS分类:13.040.40
  • 发布日期:2023-04-24
    实施日期:2024-01-01
  • 代替标准:代替DB11/ 1227-2015
    行业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环保、保健和安全
  • 技术归口: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部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北京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内容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汽车制造企业含VOCs原辅材料、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台账、监测和实施与监督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现有汽车制造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汽车制造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地方标准《汽车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

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市污染源管理事务中心

起草人

邵霞、刘晓宇、何万清、聂磊、高美平、韩兵、杨候剑、王敏燕、李亚坤、熊娅、肖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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