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 985-2010 钢铁企业(电炉)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标准详情:
DB35/ 985-2010
地方标准-福建省强制性废止
- 中文名称:钢铁企业(电炉)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 CCS分类:F01
- ICS分类:27.010
- 发布日期:2010-03-17
- 实施日期:2010-03-20
- 代替标准:
- 行业分类:制造业,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技术归口:福建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发布部门: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标准分类:能源和热传导工程制造业福建省
内容简介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钢铁企业(电炉)单位产品能耗(含特钢)包括:电炉、连铸、轧材、机车运输、燃气加工与输送、企业能源万损等的计算、考核,以及新建设备的能耗控制。
地方标准《钢铁企业(电炉)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由福建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单位
福建省冶金工业协会、福建省节能监测中心、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福建省标准化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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