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535-2014 实验室诚信管理体系 通用要求和评价准则

标准详情:

DB12/T 535-2014

地方标准-天津市推荐性

内容简介

本标准适用于有下列愿望的实验室: a) 建立诚信管理体系以消除或降低实验室运行活动的相关失信风险; b) 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诚信管理体系; c) 通过下列方式证实符合诚信管理体系标准,包括: ——进行自我评价并作自我声明、寻求相关方确认其符合性; ——寻求外部对其自我声明的确认; ——外部组织对其诚信管理体系进行评价审核。
地方标准《实验室诚信管理体系 通用要求和评价准则》由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单位

天津商业大学、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天津站、天津市食品研究所有限公司、天津市市政工程研究院、天津市建筑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天津市电子仪表实验所、通标标准技术服务(天津)有限公司、

起草人

刘金升、王树林、白锡庆、王庆东、杨恒星、刘然、王立军、马英、彭同心、刘锦英、赵丽、马丽丽、徐一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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