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 267-2015 燃料含硫量和灰分限值

标准详情:

DB31/ 267-2015

地方标准-上海市强制性
  • 中文名称:燃料含硫量和灰分限值
  • CCS分类:Z60/79
    ICS分类:27.060
  • 发布日期:2015-10-12
    实施日期:2016-01-01
  • 代替标准:代替DB31/ 267-2002
    行业分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技术归口:
    发布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标准分类:能源和热传导工程上海市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燃料中含硫量和灰分含量的限值要求、试验方法和采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进口、批发、销售并使用于本市范围内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工业窑炉等燃烧设备使用的煤炭及其制品和燃油。 其他固体或液体燃料中硫含量限值、灰分限值,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已采用脱硫装置,并稳定达到本市规定排放限值的电站锅炉。
地方标准《燃料含硫量和灰分限值》,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单位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能效中心、上海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上海赛孚燃料检测有限公司、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

起草人

魏玉剑、秦宏波、田瑞珍、杨麟、薛恒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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