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963-2009 61W~200W 普通照明用分体式荧光灯及能效限定值和能效等级

标准详情:

DB35/T 963-2009

地方标准-福建省推荐性
  • 中文名称:61W~200W 普通照明用分体式荧光灯及能效限定值和能效等级
  • CCS分类:K71
    ICS分类:29.140.30
  • 发布日期:2009-11-06
    实施日期:2009-12-10
  • 代替标准:
    行业分类:制造业,电气工程
  • 技术归口:福建省信息化局
    发布部门: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准分类:电气工程制造业福建省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61W~200W普通照明用分体式荧光灯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使用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220V、频率50Hz交流电源,标称功率61W~200W,以镇流器与一只或几只相匹配的灯管,通过导线或接插件连接的普通照明用分体式荧光灯。
地方标准《61W~200W 普通照明用分体式荧光灯及能效限定值和能效等级》由福建省信息化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

龙岩市易佰特节能照明有限公司、龙岩学院、福建省技术监督情报研究所、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福建省中心检验所、永定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人

吴桔生、王树佩、傅剑锋、黄大权、颜台永、陈光华、任志山、谢林木、蓝东兆、蓝启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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