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323-2023 收养能力调查评估工作规范
标准详情:
DB4403/T 323-2023
地方标准-广东省推荐性现行
- 中文名称:收养能力调查评估工作规范
- CCS分类:A12
- ICS分类:03.080
- 发布日期:2023-03-13
- 实施日期:2023-04-01
- 代替标准:代替SZDB/Z 241—2017
- 行业分类: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技术归口:深圳市民政局
- 发布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准分类: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广东省
内容简介
本文件适用于中国内地公民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收养子女。本文件不适用于中国内地公民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收养继子女。
地方标准《收养能力调查评估工作规范》由深圳市民政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
向木杨、叶慧敏、张伟、于琴琴、钟志穗、徐伟浩、蔡目目、杨小惠、侯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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