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310015-2023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NO、O3、CO)传感器法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标准详情:
DB34/T 310015-2023
地方标准-安徽省推荐性现行
- 中文名称: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NO、O3、CO)传感器法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 CCS分类:F12
- ICS分类:27.012
- 发布日期:2023-06-13
- 实施日期:2023-09-13
- 代替标准:
- 行业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技术归口: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浙江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 发布部门: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准分类:能源和热传导工程安徽省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内容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NO、O3、CO)传感器法自动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的系统组成、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NO、O3、CO)传感器法自动监测系统的检测,比对评估等工作可参照执行。
地方标准《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NO、O3、CO)传感器法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由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浙江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上海交通大学、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起草人
刘启贞、潘骏、孙鑫、张劲松、包权、秦艳红、李启勇、吴明胤、段玉森、曹军、程金平、徐捷、宋清川、伍震威、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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