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3793-2023 辽宁省燃煤电厂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排放监测技术规范

标准详情:

DB21/T 3793-2023

地方标准-辽宁省推荐性
  • 中文名称:辽宁省燃煤电厂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排放监测技术规范
  • CCS分类:Z05
    ICS分类:13.020.40
  • 发布日期:2023-08-30
    实施日期:2023-09-30
  • 代替标准:
    行业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环保、保健和安全
  • 技术归口: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部门: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辽宁省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辽宁省燃煤电厂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排放监测技术规范》由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

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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