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3793-2023 辽宁省燃煤电厂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排放监测技术规范
标准详情:
DB21/T 3793-2023
地方标准-辽宁省推荐性现行
- 中文名称:辽宁省燃煤电厂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排放监测技术规范
- CCS分类:Z05
- ICS分类:13.020.40
- 发布日期:2023-08-30
- 实施日期:2023-09-30
- 代替标准:
- 行业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环保、保健和安全
- 技术归口: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 发布部门: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辽宁省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辽宁省燃煤电厂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排放监测技术规范》由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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