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 344-1999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

标准详情:

DB63/ 344-1999

地方标准-青海省强制性
  • 中文名称: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
  • CCS分类:P31
    ICS分类:91.140.30
  • 发布日期:1999-11-16
    实施日期:2000-01-01
  • 代替标准:
    行业分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技术归口:
    发布部门:青海省技术监督局
  • 标准分类:建筑材料和建筑物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青海省

内容简介

适用于严寒和寒冷地区设置集中采暖的新建和扩建居住建筑的建筑热工与采暖节能设计。暂无条件设置集中采暖的居住建筑,其围护结构宜按本细则执行。
地方标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主管部门为青海省技术监督局。

起草单位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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