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9706.25-2005 医用电气设备 第二部分:心电监护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标准详情:

GB 9706.25-2005

国家标准强制性
  • 中文名称:医用电气设备 第二部分:心电监护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 CCS分类:C39
    ICS分类:11.040.55
  • 发布日期:2005-10-10
    实施日期:2006-08-01
  • 代替标准:被GB 9706.227-2021全部代替
  • 技术归口: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部门:
  • 标准分类:医药卫生技术医疗设备诊断设备

内容简介

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二部分:心电监护设备安全专用要求》由46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归口,委托TC10(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适用于2.101所定义的心电监护设备的专用安全要求,以下简称设备。遥测监护设备,动态监护设备(“Holter”)和其他记录设备不属于本专用标准的范围。

起草单位

国家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起草人

何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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