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9597-2004 核设施退役安全要求
标准详情:
GB/T 19597-2004
国家标准推荐性现行
- 中文名称:核设施退役安全要求
- CCS分类:F75
- ICS分类:27.120.01
- 发布日期:2004-11-02
- 实施日期:2005-08-01
- 代替标准:
- 技术归口:生态环境部
- 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
- 标准分类:能源和热传导工程核能工程核能综合
内容简介
国家标准《核设施退役安全要求》由467(生态环境部)归口,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本标准规定了核设施退役的安全目标、管理原则、辐射安全、退役废物安全和工业安全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主要涉及的是与核设施退役相关的辐射危险,不直接涉及退役活动中可能产生的非辐射危险。 本标准适用于非事故关闭的核设施退役,因事故而关闭的核设施的退役可参照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停闭的铀、钍矿冶尾矿库、废石场、堆渣场、废矿井的整治和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的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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