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2151.5-2015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5部分:钢铁生产企业
标准详情:
GB/T 32151.5-2015
国家标准推荐性现行
- 中文名称: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5部分:钢铁生产企业
- CCS分类:Z04
- ICS分类:13.020
- 发布日期:2015-11-19
- 实施日期:2016-06-01
- 代替标准:
- 技术归口: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环境保护
内容简介
国家标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5部分:钢铁生产企业》由TC548(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GB/T32151的本部分规定了钢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相关的术语、核算边界、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等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钢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钢铁生产企业可按照本部分提供的方法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并编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如钢铁生产企业除钢铁产品生产以外还存在其他产品生产活动且存在温室气体排放,则应按照相关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进行核算并汇总报告。
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钢铁研究总院、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中国冶金清洁生产中心、
起草人
陈亮、李靖、张春霞、李冰、鲍威、孙亮、姜琪、上官方钦、林翎、黄导、于胜民、陈健华、郭慧婷、叶友斌、王维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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