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8466-2005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详情:

GB 18466-2005

国家标准强制性
  • 中文名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CCS分类:Z16
    ICS分类:13.060.30
  • 发布日期:2005-07-27
    实施日期:2006-01-01
  • 代替标准:代替GB 18466-2001
  • 技术归口:生态环境部
    发布部门: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水质污水

内容简介

国家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由467(生态环境部)归口。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污水、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污泥的污染物控制项目及其排放和控制限值、处理工艺和消毒要求、取样与监测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本标准适用于医疗机构污水、污水处理站产生污泥及废气排放的控制,医疗机构建设项目的环 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验收后的排放管理。当医疗机构的办公区、非医疗生 活区等污水与病区污水合流收集时,其综合污水排放均执行本标准。建有分流污水收集系统的医疗 机构,其非病区生活区污水排放执行GB 8978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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