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4500-2002 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
标准详情:
- 中文名称: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
- CCS分类:F75
- ICS分类:27.120.99
- 发布日期:2002-08-05
- 实施日期:2003-04-01
- 代替标准:代替GB 14500-1993
- 技术归口:生态环境部
- 发布部门:
- 标准分类:能源和热传导工程核能工程有关核能的其他标准
内容简介
国家标准《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由467(生态环境部)归口。
本标准规定了放射性废物的产生、收集、预处理、处理、整备、运输、贮存、处置与排放等各个阶段以及退役和环境整治等有关活动的管理目标和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核燃料循环各环节和核技术应用与铀、钍伴生矿开发利用所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其他实践所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的管理亦可参照执行。
相近标准
20060169-Q-467 整合《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的近地表处置规定》《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的废物接收准则》《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的浅地层处置规定》
20062673-Q-467 铀、钍矿冶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技术规定
GB 16933-1997 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的废物接收准则
EJ 1186-2005 放射性废物体和废物包的特性鉴定
CB 4294-2013 船舶试航安全管理规定
EJ/T 683-1992 铀、钍矿冶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
SY 5845-1993 油田专用容器安全管理规定
EJ/T 1070-2018 铀矿岩矿心管理规定
EJ/T 1070-1998 铀矿岩矿心管理规定
WS/T 2-1996 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的放射卫生要求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