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4585-1993 铀、钍矿冶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技术规定

标准详情:

GB 14585-1993

国家标准强制性
  • 中文名称:铀、钍矿冶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技术规定
  • CCS分类:Z05
    ICS分类:27.120.30
  • 发布日期:1993-08-30
    实施日期:1994-04-01
  • 代替标准:
  • 技术归口:生态环境部
    发布部门:
  • 标准分类:能源和热传导工程核能工程裂变物质

内容简介

国家标准《铀、钍矿冶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技术规定》由467(生态环境部)归口。
本标准规定了铀、钍矿开采和选冶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控制原则和要求,也规定了废物管理设施设计、运行、退役等的一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铀、钍矿冶设施运行和退役中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对于在役的铀、钍矿冶设施的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和非铀、钍矿采冶作业产生的、具有放射性核素的含量超过有关标准规定的废物的管理,亦应参照执行。

起草单位

中国核工业总公司、

起草人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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