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267-1997 核电厂抗震设计规范

标准详情:

GB 50267-1997

国家标准推荐性
  • 中文名称:核电厂抗震设计规范
  • CCS分类:P
    ICS分类:
  • 发布日期:1997-07-31
    实施日期:1998-02-01
  • 代替标准:被GB50267-2019
  • 技术归口: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建设部
  • 标准分类:工程建设工程抗震工程防火人防工程

内容简介

本规范适用于极限安全地震震动的峰值加速度不大于0.5g地区的压水堆核电厂中与核安全相关物项的抗震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极限安全地震震动的峰值加速度不大于0.5g地区的压水堆核电厂中与核安全相关物项的抗震设计。 按本规范设计核电厂,当遭受相当于运行安全地震震动的地震影响时,应能正常运行,当遭受相当于极限安全地震震动的影响时,应能确保反应堆冷却剂压力边界完整、反应堆安全停堆并维持安全停堆状态,且放射性物质的外逸不超过国家规定限值。 注:本规范所称的物项是指安全壳、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结构、管道、设备及有关部件。 g为重力加速度,取值为9.81m/s<上标2>。

起草单位

国家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

起草人

胡聿贤、庄纪良、王前信、林皋、江近仁、谢君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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