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112-2017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总则

标准详情:

GBZ 112-2017

国家标准推荐性
  • 中文名称: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总则
  • CCS分类:C60
    ICS分类:13.100
  • 发布日期:2017-05-18
    实施日期:2017-11-01
  • 代替标准:GBZ112-2002
  • 技术归口:
    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标准分类:卫生劳动保护医药职业病诊断标准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的基本原则和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接受职业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员罹患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和处理。

起草单位

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卫生研究所

起草人

邢志伟、姜恩海、傅宝华、曾碧霞、乌丽亚、张春平、于程程、赵欣然、姜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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