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5581-2016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详情:

GB 15581-2016

国家标准强制性
  • 中文名称: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CCS分类:Z61
    ICS分类:13.040.40
  • 发布日期:2016-12-23
    实施日期:2016-09-01
  • 代替标准:代替GB 15581-1995
  • 技术归口:生态环境部
    发布部门: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空气质量固定源排放限值

内容简介

国家标准《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由467(生态环境部)归口。
本标准规定了烧碱、聚氯乙烯工业企业水和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烧碱、聚氯乙烯工业企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烧碱、聚氯乙烯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电解氯化钾生产氢氧化钾过程中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参照本标准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苛化法烧碱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氯碱工业协会、青岛科技大学、

起草人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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