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6625.4-2021 智慧城市 数据融合 第4部分:开放共享要求
标准详情:
GB/T 36625.4-2021
国家标准推荐性现行
- 中文名称:智慧城市 数据融合 第4部分:开放共享要求
- CCS分类:L70
- ICS分类:35.240.01
- 发布日期:2021-04-30
- 实施日期:2021-11-01
- 代替标准:
- 技术归口:全国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 标准分类:信息技术、办公机械信息技术应用信息技术应用综合
内容简介
国家标准《智慧城市 数据融合 第4部分:开放共享要求》由TC485(全国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GB/T 36625的本部分规定了智慧城市数据融合开放共享的基本模式、业务需求、特征和技术要求等。本部分适用于规范智慧城市数据融合过程中相关数据的开放和共享。
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智慧神州(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信息科学研究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
贾雪琴、臧磊、王琦、胡媛、封顺天、毛峻岭、蒲菊华、崔昊、张博钧、李赟、袁媛、秦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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