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2726.1-1991 核电厂事故及事故后辐射监测设备 第一部分:一般要求

标准详情:

GB/T 12726.1-1991

国家标准推荐性
  • 中文名称:核电厂事故及事故后辐射监测设备 第一部分:一般要求
  • CCS分类:F87
    ICS分类:27.120.20
  • 发布日期:1991-02-07
    实施日期:1991-10-01
  • 代替标准:被GB/T 12726.1-2013全部代替
  • 技术归口: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标准分类:能源和热传导工程核能工程核电站、安全

内容简介

国家标准《核电厂事故及事故后辐射监测设备 第一部分:一般要求》由TC30(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事故期间及事故后现场辐射水平和流体(气体或液体)内放射性活度监测设备的一般要求,包括设计要求、技术特性、检验方法及所需文件,并给出检验方法范例。 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事故期间及事故后(包括事故后的长期停堆)现场辐射水平和流体内放射性活度监测设备的设计、生产和验收。本标准只涉及这类监测设备的一般规定和设计要求,而在其他几部分 标准中给出几种特殊类型仪器(气态排出流中放射性惰性气体连续监测仪、高量程Y剂量率监测仪、工艺流监测仪及其他排出流监测仪等)的详细要求,但必须与本标准结合使用。

起草单位

上海核工程研究院、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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