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6001-1995 伤寒、副伤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标准详情:

GB 16001-1995

国家标准强制性
  • 中文名称:伤寒、副伤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 CCS分类:C59
    ICS分类:11.020
  • 发布日期:1995-12-21
    实施日期:1996-07-01
  • 代替标准:
  • 技术归口: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部门:
  • 标准分类:医药卫生技术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内容简介

国家标准《伤寒、副伤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规定了伤寒、副伤寒的诊断原则(包括临床诊断标准与确诊标准)、诊断标准和防治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所有城市和农村各级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机构。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疾病司、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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