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6171-1996 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详情:

GB 16171-1996

国家标准强制性
  • 中文名称: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CCS分类:Z60
    ICS分类:13.040.20
  • 发布日期:1996-03-07
    实施日期:1997-01-01
  • 代替标准:被GB 16171-2012全部代替
  • 技术归口:生态环境部
    发布部门: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空气质量环境空气

内容简介

国家标准《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由467(生态环境部)归口。
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机械化炼焦炉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与非机械化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吨产品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量。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机械化炼焦炉和非机械化焦炉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投产后

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标准所、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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