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6386-1996 放射性肿瘤判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标准详情:

GB 16386-1996

国家标准强制性
  • 中文名称:放射性肿瘤判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 CCS分类:C60
    ICS分类:11.020
  • 发布日期:1996-05-23
    实施日期:1996-12-01
  • 代替标准:
  • 技术归口: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部门:
  • 标准分类:医药卫生技术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内容简介

国家标准《放射性肿瘤判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规定了放射性肿瘤的判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放射性肿瘤是指接受电离辐射照射后发生的与所受该照射具有一定程度病因学联系的恶性肿瘤。 本标准适用于对职业性照射后发生的放射性肿瘤进行病因学判断,非职业原因照射后发生的恶性肿瘤也可参照本标准进行判断,自愿接受医疗照射后发生的恶性肿瘤不属于本标准适用范围。

起草单位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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