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6487.2-1996 进口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 冶炼渣(试行)
标准详情:
GB 16487.2-1996
国家标准强制性废止
- 中文名称:进口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 冶炼渣(试行)
- CCS分类:Z70
- ICS分类:13.030
- 发布日期:1996-07-29
- 实施日期:1996-08-01
- 代替标准:被GB 16487.1-2005全部代替
- 技术归口:生态环境部
- 发布部门: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废物
内容简介
国家标准《进口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 冶炼渣(试行)》由467(生态环境部)归口。
本标准规定了进口治炼渣中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夹带物和放射性污染的控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海关商品编号为2619.0000的冶炼钢铁所产生的熔渣、浮渣(包括钒渣等),氧化铍及其他废料的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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