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3223-2003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详情:

GB 13223-2003

国家标准强制性
  • 中文名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CCS分类:Z62
    ICS分类:13.040.20
  • 发布日期:2003-12-30
    实施日期:2004-01-01
  • 代替标准:被GB 13223-2011全部代替
  • 技术归口:生态环境部
    发布部门: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空气质量环境空气

内容简介

国家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由467(生态环境部)归口。
本标准按时间段规定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适用于现有火电厂的排放管理以及火电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和建成运行后的排放管理。

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国电环境保护研究所等、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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