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1250-2007 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标准详情:

GB 21250-2007

国家标准强制性
  • 中文名称: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 CCS分类:F01
    ICS分类:27.010
  • 发布日期:2007-12-03
    实施日期:2008-06-01
  • 代替标准:被GB 21250-2014全部代替
  • 技术归口: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发布部门:
  • 标准分类:能源和热传导工程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内容简介

国家标准《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由610(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归口,委托TC243SC2(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重金属分会)执行。
规定了铅冶炼企业产品的能源消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计算方法、计算范围和节能管理措施。适用于以铅精矿(或铅锌精矿)为原料的铅冶炼企业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也适用于以粗铅为原料的铅电解精炼企业。

起草单位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冶炼厂、

起草人

李贵、赵永善、赵波、曾令成、李泽、谭仪文、孔祥征、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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