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1344-2008 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标准详情:

GB 21344-2008

国家标准强制性
  • 中文名称: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 CCS分类:F01
    ICS分类:27.010
  • 发布日期:2008-01-09
    实施日期:2008-06-01
  • 代替标准:被GB 21344-2015全部代替
  • 技术归口: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部门:
  • 标准分类:能源和热传导工程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内容简介

国家标准《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由469(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归口,委托TC20(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以无烟块煤、各种型煤、土焦(包括碎焦)、天然气、焦炉等为原料,采用不同工艺技术生产的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本标准适用于以无烟块煤、各种型煤、土焦(包括碎焦)、天然气、焦炉气等为原料,采用不同工艺技术生产合成氨产品的企业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本标准不适用于以油品、烟煤、褐煤为原料生产合成氨的装置。

起草单位

中国石油和化工工业协会、中国氮肥工业协会、

起草人

王彦益、张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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