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 190-1994 钢制产品容器技术条件
标准详情:
EJ 190-1994
行业标准-EJ 核工业强制性现行
- 中文名称:钢制产品容器技术条件
- CCS分类:
- ICS分类:
- 发布日期:1994-10-24
- 实施日期:1995-01-01
- 代替标准:代替EJ 190-94
- 行业分类:
- 技术归口:
- 发布部门:中国核工业总公司
- 标准分类:EJ 核工业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钢制产品容器技术条件》,主管部门为中国核工业总公司。
本标准规定了贮存、运输六氟化铀、三氟化氯、氟化氢、氟气等产品用的低温压力容器和压力容器的制造、试验和验收。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压力为13Pa到9.81MPa,温度为-196℃~+300℃范围内,材料为碳素钢、低合金钢、低温压力容器用钢和奥氏体不锈耐酸钢制的低温压力容器、压力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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