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 5070-2002 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鱼药残留限量

标准详情:

NY 5070-2002

行业标准-NY 农业强制性
  • 中文名称: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鱼药残留限量
  • CCS分类:B42
    ICS分类:11.120.10
  • 发布日期:2002-07-25
    实施日期:2002-09-01
  • 代替标准:代替NY 5070-2001
    行业分类:农、林、牧、渔业
  • 技术归口: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农业部
  • 标准分类:医药卫生技术制药学药物农、林、牧、渔业NY 农业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鱼药残留限量》由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农业部。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水产品中渔药及通过环境污染造成的药物残留的最高限量。本标准适用于水产养殖品及初级加工水产品、冷冻水产品,其他水产加工品可以参照使用。

起草单位

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青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起草人

周德庆、李晓川

相近标准

NY 5073-2001 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
NY 5073-2006 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
NY 773-2004 水果中啶虫脒最大残留限量
NY 5172-2002 无公害食品 水发水产品
NY 5326-2006 无公害食品 头足类水产品
NY 661-2003 茶叶中氟氯氰菊酯和氟氰戊菊酯的最大残留限量
SC/T 3020-2004 水产品中已烯雌酚残留量的测定 酶联免疫法
SN/T 1966-2007 水产品中氯霉素残留检测方法 放射受体分析法
SC/T 3039-2008 水产品中硫丹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在线纠错」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