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342-2006 水土保持监测设施通用技术条件

标准详情:

SL 342-2006

行业标准-SL 水利强制性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水土保持监测设施通用技术条件》由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水利部。
本标准适用于水蚀、风蚀、滑坡、泥石流、冻融侵蚀和水土保持措施等监测。水土保持监测设施是指用于土壤侵蚀及其防治等监测的设施(设备),在选择设施进行水土保持监测时应注意系列原则:1.设施所提供的信息内容、质量与格式应符合SL277-2002的规定。2.应采用技术成熟、方法实用、质量可靠的优良设施,同时鼓励应用先进的设施设备。3.在选用先进的设施设备时,应进行校验和标定。4.按侵蚀类型划分设施设备。

起草单位

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起草人

李智广、刘秉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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