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3010.3-2006 民用航空器维修 管理规范 第3部分:民用航空器维修事故与差错
标准详情:
MH/T 3010.3-2006
行业标准-MH 民用航空推荐性废止
- 中文名称:民用航空器维修 管理规范 第3部分:民用航空器维修事故与差错
- CCS分类:V55
- ICS分类:49.100
- 发布日期:2006-12-08
- 实施日期:2007-04-01
- 代替标准:代替MH 3145.5-1996
- 行业分类: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技术归口: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
- 发布部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 标准分类:航空器和航天器工程地面服务和维修设备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MH 民用航空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民用航空器维修 管理规范 第3部分:民用航空器维修事故与差错》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MH/T 3010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维修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和差错的等级划分。本部分适用于航空器维修事故和差错等级的确定。
相近标准
MH 3145.5-1996 民用航空器维修事故与差错
MH/T 3010.14-2006 民用航空器维修 管理规范 第14部分:民用航空器航线维修规则
MH/T 3010.5-2006 民用航空器维修 管理规范 第5部分:民用航空器冬季的维修
MH/T 3010.7-2006 民用航空器维修 管理规范 第7部分:民用航空器维修纪录的填写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 标准质量:
下载说明
- ① 欢迎分享本站未收录或质量优于本站的标准,期待。
② 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