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 993-2008 铀矿冶辐射防护规定

标准详情:

EJ 993-2008

行业标准-EJ 核工业强制性
  • 中文名称:铀矿冶辐射防护规定
  • CCS分类:F72
    ICS分类:
  • 发布日期:2008-03-17
    实施日期:2008-10-01
  • 代替标准:代替EJ 993-1996
    行业分类:
  • 技术归口: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发布部门: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 标准分类:EJ 核工业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铀矿冶辐射防护规定》由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本标准规定了铀矿山和选冶厂的选址、设计、建设、运行、关闭和退役等辐射防护原则和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铀矿山和铀选冶厂。含有铀钍元素伴生矿的矿山或选冶厂亦可参照执行。

起草单位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起草人

邓文辉、李先杰

相近标准

EJ 0993-1996 铀矿冶辐射防护规定
EJ 348-2016 铀矿冶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设计规定
EJ 807-1994 铀矿冶工作人员辐射防护管理规定
20010610-Q-517 铀矿冶设施退役环境管理技术规定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在线纠错」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