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Z/T 013-2009 社区公共场所紧急救援管理要求

标准详情:

MZ/T 013-2009

行业标准-MZ 民政推荐性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社区公共场所紧急救援管理要求》由民政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民政部。
本标准规定了建立社区公共场所紧急救援管理的主要内容、制度建设、制度保障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社区公共场所紧急救援管理。注:社区公共场所主要包括为公众提供服务的餐饮场所、娱乐场所、办公场所、学校、医院、活动场馆、商(市)场等。

起草单位

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等

起草人

邢建喜、裴振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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