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461-2009 岩溶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范

标准详情:

SL 461-2009

行业标准-SL 水利强制性
  • 中文名称:岩溶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范
  • CCS分类:B11
    ICS分类:
  • 发布日期:2009-12-25
    实施日期:2010-03-25
  • 代替标准:
    行业分类:
  • 技术归口: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发布部门:水利部
  • 标准分类:SL 水利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岩溶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范》由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水利部。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南方岩溶地区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本标准规定了岩溶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术语,程度分级、水土流失类型分区、调查方法以及治理技术。

起草单位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

起草人

杨德生、曹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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