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653-2021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标准详情:

HJ 653-2021

行业标准-HJ 环境保护强制性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由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设计、生产和检测。

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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