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DGSY 1-2018 山东省复合材料行业团体标准--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道

标准详情:

T/SDGSY 1-2018

团体标准推荐性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道(以下简称FRPM管)的分类和标记、原材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连接方式、标志、包装、运输及储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等为主要增强材料,以不饱和聚酯树脂、环氧树脂、酚醛树脂等为基体材料,以石英砂、石灰石砂及花岗石砂等无机非金属颗粒材料为填料,采用缠绕工艺制成的,公称直径为100㎜—4000㎜,压力等级为0.1MPa—3.2MPa,环刚度等级为1250N/㎡—20000N/㎡地下和地面用给排水,水利、市政、矿山、农田灌溉等管道工程用FRPM管,介质最高使用温度不超过50℃
非夹砂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管及其公称直径,压力等级,环刚度等级不在本标准规定范围的FRPM管也可参照使用
(1)采用国际标准。基础标准GB/T21238-2016使用重新起草法参考ISO10639:2004《压力和非压力给水塑料管系统-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塑料管》编制,与ISO10639:2004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2)借鉴相应的国标和原行业标准a.本标准所借鉴的相应国标。除规范性引用文件中所列出的文件之外还有:缠绕纱的质量应符合GB/T18369《玻璃纤维无捻粗纱》的规定,线密度宜选用2400Tex~4800Tex;短切原丝毡、连续原丝毡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玻璃纤维短切原丝毡和连续原丝毡》GB/T17470的规定,其中单位面积质量宜在225g/m2~450g/m2。缝编毡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玻璃纤维缝编织物》GB/T25040的规定,其中单位面积质量宜在225g/m2~450g/m2。玻璃纤维网格布、兜砂布应符合建材行业现行标准《增强用玻璃纤维网布第2部分:聚合物基外墙保温用玻璃纤维网布》JC561.2的规定,其中网格布单位面积质量宜在30g/m2~50g/m2,兜砂布单位面积质量宜在45g/m2~65g/m2。玻璃纤维表面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玻璃纤维湿法毡》GB/T26733中6.3的规定,拉伸断裂强力(纵向)宜≥60N/50mm;其中单位面积质量宜在20~60g/m2。合成纤维及其制品宜选用聚酯纤维表面毡,其性能应符合现行纺织行业标准《纺粘热轧法非织造布》FZ/T64033的规定;其中单位面积质量宜在20~60g/m2。单向布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玻璃纤维机织单向布》GB/T29754的规定;单向布单位面积质量宜在225~450g/m2。注:一般情况下应该优选无碱玻璃纤维纱及其制品,尤其是E-DR或E-CR类玻璃纤维纱及其制品(浸胶纱拉伸强度分别≥1900MPa,浸胶纱拉伸模量分别≥75GPa)。不饱和聚酯树脂(包括邻、间、对苯型、双酚A型和乙烯基酯树脂)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纤维增强塑料用液体不饱和聚酯树脂》GB/T8237的有关规定;环氧树脂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双酚A型环氧树脂》GB/T13657的规定;酚醛树脂的质量应参照现行国家标准《纤维增强塑料用液体不饱和聚酯树脂》GB/T8237的有关规定检验其物理和力学指标;橡胶密封圈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橡胶密封件给、排水管及污水管道用接口密封圈材料规范》GB/T21873的规定,其中邵氏硬度宜在50~65之间,且整根胶圈无接头。b.本标准所借鉴的原行业标准有:JC/T838-1998《玻璃纤维缠绕增强热固性树脂夹砂压力管》;CJ/T3079-1998《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3)强化标准的可操作性。从便于管道制造、用户采购、质量验收和安装施工等节点出发增加了相应的新条款,以提升标准的实用性、规范性和制造性。

起草单位

山东硅酸盐学会、安丘市玻璃钢工业协会、德州市复合材料工业协;山东格瑞德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盛宝玻璃钢有限公司、德州亚太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李学闵 王丰海 董作军 王明帅 董鹤群 孙垂学 乔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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