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CM 015.2-2017 中药临床研究伦理审查标准操作规程制定规范
标准详情:
T/CACM 015.2-2017
团体标准推荐性现行
- 中文名称:中药临床研究伦理审查标准操作规程制定规范
- CCS分类:/Q841
- ICS分类:11.020
- 发布日期:2017-11-14
- 行业分类: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实施日期:2017-11-14
- 团体名称:中华中医药学会
- 标准分类:医药卫生技术卫生和社会工作Q 卫生和社会工作医院
内容简介
随着生物医学研究的快速发展和伦理审查工作的逐步深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自2010年以来相继出台涉及人体的生物医学伦理审查办法和规范文件,2016年10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了《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第11号令),并于12月1日开始正式执行。新颁布的《办法》(第11号令)统筹规划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伦理审查、知情同意内容和规程,加强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工作的法制化建设,进一步明确伦理审查的法律责任,更好地保障受试者的合法权益。本标准在依照国内相关法规与规章的基础上,在第11号令等相关规律法规和文件的指导下,结合中药临床研究的特点和伦理审查操作的需求,形成伦理审查标准操作规程的制定规范,为伦理委员会制定标准操作规程提供参考。
起草人
訾明杰、刘捷、杨志旭、尚晓泓、高蕊、唐旭东、何军、段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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