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HSD 01-2018 洪湖再生稻米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洪湖再生稻米的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签、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洪湖市的优质再生稻谷或其加工的糙米、半成品米为原料加工制成的食用商品大米
4 质量要求4.1 质量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其中加工精度、不完善粒含量、品尝评分值、碎米总量、小碎米含量为定等指标。表1 质量指标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加工精度 对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大米加工标准样品检验黄粒米含量/(%)≤ 1.0垩白度/(%)≤ 6 8 10不完善粒含量/(%)≤ 3.0品尝评分值/分≥ 90 80 70杂质 总量/(%)≤ 0.25 其中:无机杂质含量/(%)≤ 0.02碎米 总量/(%)≤ 15.0 20.0 25.0 其中:小碎米含量/(%)≤ 1.0 1.5 2.0水分含量/(%)≤ 14.5互混率/(%)≤ 5.0直链淀粉含量(干基)/(%) 14.0-22.0蛋白质含量(%) 5—8色泽、气味 无异常色泽和气味4.2 食品安全要求4.2.1 原料应符合GB2715的规定。4.2.2 生产过程应符合GB13122、GB14881和GB/T26630的规定。4.2.3 生产过程中添加的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4.2.4 食品安全指标及检验按GB2715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4.2.5 植物检验检疫按有关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起草单位
洪湖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洪湖市水稻种植协会、洪湖春露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起草人
戴武秀 张永前 廖启国 郑普兵 王万洪 吴以学 李循早 何全生 徐述德 周威 王向平 王莹莹 覃艳丽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