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ZYJNY T/GZYJNY-04-2019 道地原生态(生态原产地)农产品

标准详情:

T/GZYJNY T/GZYJNY-04-2019

团体标准推荐性

内容简介

1.生产单元范围道地原生态(生态原产地)产品生产单元的边界应清晰,所有权和经营权应明确,并且已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并实施了道地原生态(生态原产地)产品生产管理体系。2.自然培育(1)在整个道地原生态(生态原产地)产品生产体系中应使用采用自然培育的方法获得的生物及其衍生物,包括植物、动物、微生物、种子、花粉、精子、卵子、其他繁殖材料及肥料、土壤改良物质、植物保护产品、植物生长调节剂、饲料、动物生长调节剂、兽药、渔药等农业投入品。(2)同时存在道地原生态(生态原产地)产品生产和非道地原生态(生态原产地)产品生产的生产单元,其常规生产部分也应该采用自然培育的方法。3.辐照道地原生态(生态原产地)产品生产中不用或减少使用辐照技术。4.投入品(1)应充分考虑生产单元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保护和培养天敌,在生产单元内建立自然的生态平衡系统,以减少外来投入品的使用。(2)提倡优先使用植物源、动物源、微生物源和矿物源的土壤改良剂、饲料与植保产品。《有机产品》(GB/T19630)中规定的允许使用投入品均可使用。当使用上述物品无法满足动植物正常生长所需的营养或不能保证动植物健康时,可允许使用少量的低毒、低残留、易降解的人工合成化学物质,且应符合本规则道地原生态(生态原产地)产品生产的具体规定(具体允许使用品种见附表A)和遵守产品使用安全间隔期的要求。(3)施用投入品应按法律法规要求配备相应的防护服和设备。(4)获得评定的道地原生态(生态原产地)产品中不含有影响人类健康的农药残留、生长调节剂、抗菌素等物质。

起草单位

由国务院国资委商业饮食服务业发展中心、中国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学会、中国地名学会、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生态旅游委员会、中咨国业规划设计中心(北京)有限公司、贵州省有机农业学会、重庆市有机农业产业协会、广东省有机农业协会

起草人

吴启进、孙 建、杨 超、邱永川、孙陈光、尹新洪、高志华、陶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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