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SAI 003-2019 区域大数据开放共享与应用评估规范

标准详情:

T/JSAI 003-2019

团体标准推荐性

内容简介

评估以开展大数据开放共享与应用探索的县(市、区)为对象,分为综合类和特色类:a) 综合类:重点对区域数据开放共享以及在各领域应用探索情况进行评估。数据开放共享及应用探索工作主体是县(市、区)人民政府。b) 特色类:重点对在特定行业、领域开展大数据开放共享与应用探索情况进行评估。特定行业、领域数据开放共享与应用探索的工作主体是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承担探索任务的县(市、区)。例如:市级卫健部门作为工作主体,负责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大数据开放共享与应用探索,并确定该市某所辖县(市、区)承担相关任务。

起草单位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大数据产业处、江苏省人工智能学会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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