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GDF 00003-2021 学前自然教育基地评定导则

标准详情:

T/CGDF 00003-2021

团体标准推荐性

内容简介

本导则规定了学前自然教育基地的评定条件和评定程序等技术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学前自然教育基地的评定,是学前自然教育基地资格审核、课程建构、管理培训、评价督导等的重要依据
本导则确立了学前自然教育基地的术语和定义、基本理念和一般内容等
为引导、规范与支持学前教育机构实施自然教育,提升学前自然教育整体质量,培养学前儿童良好的生态素养,为生态文明社会打好生态社区的教育基础。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和《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及《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文件特制定本导则。本导则规定了学前自然教育基地的评定条件和评定程序等技术要求。本导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学前自然教育基地的评定,是学前自然教育基地资格审核、课程建构、管理培训、评价督导等的重要依据。本导则确立了学前自然教育基地的术语和定义、基本理念和一般内容等。本导则主要包含:前言1适用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评定条件4.1主体特征4.2环境及资源4.3管理保障4.4人员配备4.5课程与师资5评定程序5.1申报5.2审查5.3结果评定6复核7学前自然教育基地的权利和义务附录一学前自然教育基地申请表附录二学前自然教育基地评定表

起草单位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自然教育学术委员会、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生态社区发展基金、北京学前教育协会、中国绿发会团体标准研发管理中心

起草人

吴道源、何秀英、成利新、骆 桦、孙英宝、 陈 丽、马琳琳、林江川、朱纯燕、周晋峰、 杨晓红、唐 玲、王 静、秦利国、于军香、 张世霞、樊美筠、叶 彬、朱春兰、阎晓霞、 赵义梅、宿伟中、廖晨月、王治河、贾俊丽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在线纠错」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