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LNK 34-2020 “杨凌农科” 农业科技服务 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技术规范
内容简介
6.3.2 采样点要求在受污染耕地土壤调查范围内,开展耕地土壤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工作。6.3.2.1 初步调查在100m×100m的网格单元采集土壤样品。根据初步调查检测结果,将污染物含量较高的区域确定为重点区域,以50m×50m的网格单元详细调查和采集土壤样品。每个采样点的样品为5点以上(含)等量的混合样。农用地调查,一般采集表层0cm~30cm的耕层土壤样品,涉及深耕技术时,可根据需要在部分区域采集剖面样品。6.3.2.2 对农产品的调查,需采集区域内种植的主要农产品种类(例如水稻、小麦、玉米、油菜和蔬菜),在土壤采样点位处同时采集成熟期农产品可食部位样品。采样过程按照NY/T398的规定执行。
起草单位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惠瑞环保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杨凌锦华生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杨凌土壤改良与修复技术产业联盟、杨凌农科品牌发展有限公司、杨凌现代农业产业标准化研究推广服务中心
起草人
张增强、李荣华、沈锋、肖然、米深深、任春燕、王梦珂、雷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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