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MFC 03-2021 澄迈福橙鲜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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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MFC 03-2021

团体标准推荐性

内容简介

澄迈福橙鲜果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澄迈福橙鲜果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澄迈福橙鲜果的质量评定和贸易。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T8210柑桔鲜果检验方法GB/T13607苹果、柑桔包装GB/T21488脐橙NY/T1189柑橘贮藏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要求3.1 分级商品果按规格分级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 分级要求项目 特大 大 中 小果实横径d,mm 85≥d≥75 75>d≥70 70>d≥65 65>d≥603.2 分等商品果分等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 分等要求项目 要求 特等 一等 二等感官要求 果形 端正,具该品种典型特征 端正,具该品种典型特征 正常,具该品种典型特征,无明显畸形 果皮色泽 橙黄色,着色一致 橙黄色,着色均匀 黄色,着色较均匀 洁净度 果面洁净,果皮光滑 果面洁净,果皮光滑 果面洁净,果皮轻度粗糙 果肉 果肉橙红色,果汁丰富,甜酸适口,无枯水现象 果肉橙红色,果汁丰富,甜酸适口,无枯水现象 果肉橙红色,果汁丰富,甜酸适口,无枯水现象 缺陷 无疤痕、锈斑、病斑、害虫和药迹等附着物,不得有损伤、褐色油斑、枯水、水肿、内裂等一切变质和有腐烂象征的果 疤痕、网纹、锈螨、蚧类、药迹等附着物面积合并计算不超过果皮总面积的5%;不得有重伤、褐斑、枯水、水肿、内裂等一切变质和有腐烂象征的果 疤痕、网纹、锈螨、蚧类、药迹等附着物面积合并计算不超过果皮部面积的10%;不允许有严重枯水、水肿变质果和腐烂果理化指标 可溶性固形物,% ≥12.0 ≥11.0 ≥10.0 固酸比,% ≥28.0 ≥23.0 ≥20.0 可食率,% ≥70.03.3 卫生指标应符合GB2762、GB2763及国家、海南省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4 净含量定量包装的产品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 试验方法4.1 分级取样品,用精度为0.1mm的游标卡尺测量果实横径,将测量结果对应级别要求,判定果实的大小。4.2 感官要求将样品放入洁净的容器中,在自然光下用肉眼观察、检查,并品尝果实。4.3 理化指标4.3.1 可溶性固形物按GB/T8210规定执行。4.3.2 可滴定酸按GB/T8210规定执行。4.3.3 固酸比按GB/T21488规定执行。4.3.4 可食率按GB/T8210规定执行,其中抽样检验时,囊衣计入果皮中,不作为可食部分。4.4 卫生指标按GB2762、GB2763中规定的方法执行。4.5 净含量按JJF1070规定执行。5 检验规则5.1 组批同一产地、同一生产单位、同一级别、同一等级、同一采收日期的产品作为一个检验批次。5.2 取样方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5.3 交收检验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都应进行交收检验,其内容包括感官要求、规格、净含量的检验。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交收。5.4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指标)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a)申请对产品进行判定或进行年度抽查检验;b)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c)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5.5 判定规则5.5.1邻级果、邻等果以个计算,不超过10%,不得有隔级果、隔等果。5.5.2感官要求的总不合格率不超过5%,理化指标、卫生指标均为合格,则判产品为合格。5.5.3感官要求的总不合格率超过5%,则判产品为不合格;允许降级或重新分级;感官要求和理化指标有一项不合格时,允许加倍抽样复检,如仍有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产品;卫生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5.5.4每批受检样品不合格品百分率按其所检单位(如每箱、每袋)的平均值计算,其值不应超过5%;如同一批次某件样品允许误差范围超过规定的限度时,则任何包装允许误差范围的上限不应超过10%。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6.1 标志标志按照GB/T191规定执行。6.2 包装6.2.1包装厂或包装场地应通风、防潮、防晒、防雨,干净整洁,无污染物,不能存放有毒、有异味物品。6.2.2可采用单果包装,包裹材料应清洁,质地细致柔软,无污染。6.2.3果品装箱应排列整齐,可用清洁、无毒的柔韧物衬垫。果箱宜选用瓦楞纸箱,结构应牢固适用,且干燥,无霉变、虫蛀、污染。6.2.4每批次包装箱规格应做到一致,其规格可按照GB/T13607规定执行,且每箱净重不超过10kg,或应客户要求包装。6.3 贮存6.3.1常温贮存按NY/T1189规定执行。6.3.2冷库贮存前果品应经2d~3d预冷,达到最终温度5℃~10℃,保持库内相对湿度90%~95%。6.4 运输6.4.1运输应做到快装、快运、快卸。严禁日晒雨淋,装卸、搬运时要轻拿轻放,不得乱丢乱掷。6.4.2运输工具的装运舱应清洁、干燥、无异味。不得与有毒物质混运。长途运输宜采用冷藏运输工具。

起草单位

海南中南标质量科学研究院、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起草人

梁晓涵、周霞、程娇因、黎仕凤、王鸿、黄程乐、张晓贺、周波、李国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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