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DFCA 078-2021 团体标准评价实施规则

标准详情:

T/GDFCA 078-2021

团体标准推荐性

内容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团体标准评价应遵循的基本要求和初次评价、获证后监督、再评价、评价证书、评价标志、信息公开、评价申诉和评价记录等具体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评价机构、申请单位、广东省食品流通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等开展团体标准评价活动
组织实施要求本协会根据社会团体、监管部门等的需求,在相应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框架下,负责统一发布团体标准的评价依据。本协会授权符合要求的评价机构实施团体标准评价,并委托评价机构开展获证后监督。开展团体标准评价工作的评价机构,必须通过本协会遴选并接受本协会的监督和管理。

起草单位

中检技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品质消费研究院、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广州食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大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州格利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百辉食品有限公司、广东省食品流通协会、广州市黄埔区食品安全协会、广东晟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起草人

姜崇斌、杨金平、林佳琼、李文贵、温银山、黄略略、李智儒、鲁慕华、李彬、沈启平、李瑜、孙志涛、黄树雄、朱宏、廖建平、周宝诗、文钰、冯德悦、彭荣生、庞无瑕、叶映朵、刘丽梅、周亚杰、陆智、李亚贤、王涛、黄永杰、李尧、陈明东、梁捷、赖东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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