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UCA 008.3-2022 显示系统视觉舒适度 第2-2部分:平板显示-蓝光测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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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UCA 008.3-2022

团体标准推荐性

内容简介

本文件描述了带有显示屏的电子设备(以下简称显示设备)的蓝光测量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直视型显示设备,包括电视机、显示器、平板电脑等,其他显示设备可参照使用
《显示系统视觉舒适度》描述了显示系统视觉舒适度评价框架、评价方法及要求。拟包含以下7个部分:第1部分:评价体系。描述了用于评价显示系统视觉舒适度的评价指标体系及指标说明。第2-1部分:平板显示-设备布局及设置要求。平板显示设备的布局要求、设置要求、长期使用性能保持要求等。第2-2部分:平板显示-蓝光测量方法。描述了带有显示屏的电子设备的蓝光测量方法。第3-1部分:头戴式显示-蓝光测量方法。规定了头戴式显示设备的蓝光测量方法。第4-1部分:投影显示-设备布局及设置要求。 规定了投影显示设备的布局要求、设置要求、长期使用性能保持要求等。第5-1部分:大尺寸显示屏-最大亮度要求。规定了室内和室外安装的尺寸大于120吋的显示设备的最大亮度设置。第6-1部分:显示内容-多媒体演示文稿。规定了多媒体演示文稿最小字号要求、颜色搭配建议、最小行间距、图片质量要求等。

起草单位

深圳赛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8K超高清视频产业协作联盟、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东南大学、TCL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华南师范大学、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苏州市计量测试院、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小米电子产品有限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三星电子(中国)研发中心、乐金电子(中国)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起草人

赵晓莺、顿胜堡、齐琪、陈仁伟、梁继允、黄卫东、乔明胜、张运红,汝涛涛、周佳玮、侯方、刘宏欣、陈笑曦、赵群、来航曼、张志海、王韬、杨紫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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