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ZAAV 004-2020 花生秸秆饲料及加工技术规程
标准详情:
T/GZAAV 004-2020
团体标准推荐性现行
- 中文名称:花生秸秆饲料及加工技术规程
- CCS分类:/A011
- ICS分类:65.120
- 发布日期:2022-02-28
- 行业分类:A 农、林、牧、渔业
- 实施日期:2022-03-01
- 团体名称:贵州省畜牧兽医学会
- 标准分类:农业农、林、牧、渔业A 农、林、牧、渔业谷物种植
内容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花生秸秆干草、草颗粒的制作方法、贮存、品质评价等技术规范
本文件适用于花生秧秸秆的干草调制、草颗粒的饲料化加工生产
4花生秸秆干草调制4.1制作方法4.1.1自然干燥采用室外晒干或室内晾干,水分控制在13%以下。4.1.2人工干燥采用热风机械或烘房等设备进行干燥,水分控制在13%以下。4.2贮存制干后的花生秸秆存放在通风干燥的干草棚中,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有污染的物品混合存放。4.3品质评价4.3.1感官评价花生秸秆干草呈浅绿色或夹杂小部分棕色,无异味。4.3.2卫生指标(黄曲霉毒素B1、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执行饲料卫生标准GB13078。4.3.3营养指标指标 含量/%水分 ≤13.0粗灰分 ≤12.0粗蛋白质 ≥7.15花生秸秆草颗粒5.1制作方法5.1.1粉碎将花生秸秆干草粉碎成细粉(过1.6mm~3.2mm筛孔的筛)。5.1.2制粒花生秸秆草粉或与其他原料混合,用饲料制粒机制成颗粒,直径6mm~10mm,长度15mm~35mm。5.1.3包装成型颗粒进入冷却装置,冷却后草颗粒温度不得高于环境温度5℃,含水量≤14%后进行包装,标签使用规范按照GB10648执行。5.2贮存将装包后的草颗粒成品于通风干燥仓库贮存,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有污染的物品混合贮存。5.3品质评价5.3.1感官评价暗绿色或浅黄色颗粒状,色泽一致,无发霉变质,无异味。5.3.2卫生指标(黄曲霉毒素B1、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执行饲料卫生标准GB13078。5.3.3营养指标指标 含量/%水分 ≤12.0粗灰分 ≤10.0粗蛋白质 ≥7.0
起草单位
贵州省草业研究所、贵州大学、贵州鼎芯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贵州阳光草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威宁县畜禽品种改良站起草、大方县农业农村局。
起草人
骆金红、尚以顺、陈祥、熊先勤、李世歌、张启政、杨磊、赵明坤、李小冬、陈光吉、裴成江、易鸣、马珍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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