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 4386-2022 燃气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详情:

DB32/ 4386-2022

地方标准-江苏省强制性
  • 中文名称:燃气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CCS分类:Z60
    ICS分类:13.040.40
  • 发布日期:2022-09-26
    实施日期:2022-12-26
  • 代替标准:
    行业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环保、保健和安全
  • 技术归口: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部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江苏省

内容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燃气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达标判定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现有燃气电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燃气电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文件不适用于使用固定式内燃机、单机输出功率10MW以上的固定式燃气轮机组的发电厂。
地方标准《燃气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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