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 4295-2022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详情:

DB34/ 4295-2022

地方标准-安徽省强制性
  • 中文名称: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CCS分类:Z60
    ICS分类:13.040.40
  • 发布日期:2022-10-14
    实施日期:2022-12-01
  • 代替标准:
    行业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环保、保健和安全
  • 技术归口: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部门: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安徽省

内容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控制要求、污染物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本文件适用于玻璃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玻璃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的排放管理。
地方标准《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

安徽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建材玻璃新材料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滁州市生态环境局、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起草人

王晓辉、孙雷、陶立纲、张菁菁、浦湘凯、张浏、官敏、王彬、朱承驻、刘亚风、程堃、周正、钱学君、吴文胜、郑美玲、孟令坤、王真真

相近标准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在线纠错」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