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903-2015 便携式缠绕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标准详情:

DB31/T 903-2015

地方标准-上海市推荐性
  • 中文名称:便携式缠绕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 CCS分类:A80/89
    ICS分类:19.020
  • 发布日期:2015-06-11
    实施日期:2015-07-01
  • 代替标准:
    行业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试验
  • 技术归口:
    发布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标准分类:试验上海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便携式缠绕瓶(以下简称“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制造公称工作压力为15~20MPa,公称水容积为0.5~20L,工作温度为-40~60℃,用于盛装空气、氧气、氩气、二氧化碳、氦气、氮气及此类混合气体、一氧化二氮等的便携式缠绕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
地方标准《便携式缠绕瓶定期检验与评定》,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单位

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大阳日酸申威(上海)医用气体有限公司、上海依格安全装备有限公司、黄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天海复合气瓶有限公司、勒科斯弗气瓶(上海)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李昱、徐维普、王子海青、岳增柱、李东涛、袁奕雯、王烈高、素斌、金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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