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 27-200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标准详情:

DB44/ 27-2001

地方标准-广东省强制性
  • 中文名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CCS分类:Z60
    ICS分类:13.040.40
  • 发布日期:2001-08-20
    实施日期:2002-01-01
  • 代替标准:代替DB44/ 27-1989
    行业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环保、保健和安全
  • 技术归口:
    发布部门: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广东省

内容简介

本标准分年限规定固定污染源的37钟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同时规定执行标准中的各种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境内除恶臭物质、汽车、摩托车、工业炉窑、炼焦炉、危险废物焚烧、生活垃圾焚烧、饮食业等行业现有污染源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单位

广东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起草人

刘军、刘扬真、梁志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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